北京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 基本标准条件
中建教育 / 2023-12-23
依据:《关于印发<北京市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
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京人社事业发〔2020〕26 号)
北京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
基本标准条件
申报农业系列职称人员,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,
热爱“三农”工作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作风
端正,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,
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,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:
一、农业技术员
(一)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,具有完
成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。
(二)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.大学本科毕业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;
2.大学专科、高中(含中专、职高、技校)毕业后,从
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。
二、助理农艺师(助理畜牧师、助理兽医师)
(一)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;具有独
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,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
一般性技术难题;能够向群众传授本专业技术知识,进行一
般性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;具有指导农业技术员的
能力。
(二)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.硕士研究生毕业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;
12.大学本科毕业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;
3.大学专科毕业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;
4.高中(含中专、职高、技校)毕业后,从事本专业技
术工作满 5 年。
三、农艺师(畜牧师、兽医师)
(一)基本条件
1.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
技术知识,了解本专业新技术、新理念、新方法的现状和发
展趋势;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工作的能力,
能够结合农业生产情况,解决较为复杂的实际问题;具有指
导助理农艺师(助理畜牧师、助理兽医师)的能力。
2.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(1)博士研究生毕业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;
(2)硕士研究生毕业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;
(3)大学本科毕业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;
(4)大学专科毕业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7 年;
(5)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、取得助理级职称后,
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;
(6)高中(含中专、职高、技校)毕业、取得助理级
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。
(二)取得助理级职称以来,应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:
1.从事农业技术研发工作,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。
参与农业科研项目实施,或开展新品种、新技术、新设备等
的应用性研究,取得了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。
2.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,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能力。
2参与开展新品种、新技术、新设备等的推广应用,在提高劳
动生产率、土地产出率、资源利用率,增加经济效益、社会
效益、生态效益等方面作出成绩;或组织开展农民培训和技
术宣传,编写技术培训课件、宣传技术手册,指导农民采用
新品种、新技术、新方法,扩大技术及成果覆盖面,取得较
好的效果;或深入农村基层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解决农业生
产问题的方法举措,并得到应用。
(三)取得助理级职称以来,应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:
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在单位内具有较大影响的获奖成
果、标准规范、专著译著、专利成果、项目立项报告、经济
分析报告、技术研究报告、软课题研究报告、农民培训教材
教案等,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
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,2项及以上。
四、高级农艺师(高级畜牧师、高级兽医师)
(一)基本条件
1.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,具有跟
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,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;
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,业绩突出,能够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复
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;在指导、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
方面发挥重要作用,能够指导中级职称技术人员或研究生的
工作和学习。
2.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(1)博士研究生毕业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;
(2)硕士研究生毕业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7 年;
(3)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、取得中级职称后,从
3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;
(4)已取得非本系列(专业)副高级职称后,从事本
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。
(二)取得中级职称以来,应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:
1.从事农业技术研发工作,具有较强的技术研究能力。
主持或参与研制的新品种、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方法等,具
有国内先进水平,得到一定规模的应用,取得了较好的经济
社会效益;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的农业重大工程、计划、项
目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;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发
明或实用新型专利,并能在农业生产中转化应用,获得较好
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、生态效益。
2.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,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能力。
主持或参与推广的新品种、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方法等,得
到一定规模的应用,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;或作为主
要编写者,参与编写的农业重大政策法规、发展规划、技术
标准和规程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技术培训教材等在本领域被
广泛认可;或结合农业发展特点和农民从业情况,发现影响
农业发展、农民增收的相关制约因素,提出立项方案并组织
实施;或积极组织开展农民培训并制作培训课件、编写培训
教材,指导农民解决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,在本专业内深
受农民欢迎。
(三)取得中级职称以来,应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:
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获奖成
果、标准规范、专著译著、专利成果、项目立项报告、经济
分析报告、技术研究报告、软课题研究报告、农民培训教材
4教案等,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,
3 项及以上。
(四)具备下列条件之一,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
限制,破格申报高级农艺师(高级畜牧师、高级兽医师):
1.获国家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等
国家级奖项;
2.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、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、全国农
牧渔业丰收奖、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或相同级别奖项一等
奖(排名前五)、二等奖(排名前三);
3. 以第一作者在国际重要期刊、国内核心期刊、国际
或全国性农业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 3 篇及以上。
五、正高级农艺师(正高级畜牧师、正高级兽医师)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,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
沿发展动态,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,取得重
大理论研究成果或关键技术突破,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
研究成果,推动了本专业发展;能够主持解决农业生产中的
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,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
益、生态效益;在指导、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
突出贡献,能够指导相应副高级职称人员或研究生的工作和
学习。
2.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(1)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、取得副高级职称后,
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;
(2)已取得非本系列(专业)正高级职称后,从事本
5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。
(二)取得副高级职称后,应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:
1.从事农业技术研发工作,科研水平、学术造诣高或科
学实践能力强。主持研制的新品种、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方
法等,具有国内领先水平,得到大规模应用,取得了显著的
经济社会效益;或主持的农业重大工程、计划、项目等在本
领域被广泛认可;或作为第一完成人,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
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,并在农业生产中转化应用,具有显
著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、生态效益;或作为主要完成人(排
名前三),获得省部级以上农业科技奖项 2 项以上。
2.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,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能力。
主持推广的新品种、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方法等,得到大规
模应用,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;或作为主要完成人(排
名前三),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奖项 2 项以上;
或主持编写的农业重大政策法规、发展规划、技术标准和规
程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技术培训教材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;
或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、动植物疫病防控、农业灾害处置、
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性技术支撑作
用;或针对农业发展和农民生产需求,组织开展本行业、本
领域内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,编写培训教材、制作培训课
件,培训效果显著。
(三)取得副高级职称后,应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:
主持完成在行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并得到有效应用的
获奖成果、标准规范、专著译著、专利成果、项目立项报告、
经济分析报告、技术研究报告、软课题研究报告、农民培训
6教材教案等,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
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,3 项及以上。
六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
(一)基本条件
1.长期在乡镇及以下农业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技
术推广工作,业绩突出,群众公认;具有较为全面系统的专
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掌握本领域前沿发展动态,能够
创造性地解决复杂的实际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;在指导、培
养农业技术推广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,能够指导相应副高
级职称人员的工作。
2.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(1)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、取得副高级职称后,
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;
(2)已取得非本系列(专业)正高级职称后,从事本
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。
(二)取得副高级职称后,应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:
1.长期开展技术指导和农民培训,贴近农业发展和农民
需求,切实能够解决实际问题,深受农民欢迎;能够为农民
生产生活、农村社会服务、农产品质量安全、动植物疫病防
控、农业灾害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,在农业转型升
级、农村发展繁荣、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;
2.指导实施的农业农村技术推广重大工程、计划、项目
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,或在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
务、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、农业重大灾害处置、重要农业遗
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性技术支撑作用,或主
7持编写的技术推广规划、技术标准和规程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
技术咨询报告、技术培训教材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;
3.主持推广的新品种、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方法等得到
大规模应用,产生显著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、生态效益;
4.作为第一完成人,获得具有重大实用价值的本专业及
其相关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。
(三)取得副高级职称后,应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:
主持完成在行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并得到有效应用的
获奖成果、标准规范、专著译著、专利成果、项目立项报告、
经济分析报告、技术研究报告、软课题研究报告、农民培训
教材教案等,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
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,3 项及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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